★ 穿越成渝两地,览5A级世界自然遗产—武隆;探世界奇迹——都江堰,走进熊猫基地,品国宝宴小点心
★ 安排重庆-成都动车,自由度更高
★ “东方瑞士”武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国第一牧原,山城夏宫。
★ 中国第一动感峡谷武隆天坑三桥:喀斯特地貌,地球裂缝,世界级电影取景地。
★ 去熊猫基地感受保护濒危物种生存我们所做出的努力
★ 中华第一古堰-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都江堰水利工程
天数 | 行程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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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广州—重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重庆—武隆—重庆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第3天 | 重庆-动车-成都 | 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4天 | 成都-都江堰-熊猫馆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第5天 | 成都-广州 | 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从广州机场/广州南站出发,根据时间接飞机/接高铁,抵达重庆后由司机接站后入住酒店。 入住酒店后可自行前往重庆市中心【解放碑】、【洪崖洞】等地自由活动,可自行品尝重庆火锅及重庆美食(费用自理)。可观赏夜色中的洪崖洞,寻找那重庆的《千与千寻》。游览结束后自行返回酒店休息。 注意事项: 1、客服人员于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游客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确认候车时间、地点电话。 2、因重庆为山城,很多酒店门口交通管制,根据酒店位置,可能不能把客人送到酒店大门口。需游客步行到酒店前台,报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拿房入住。酒店房卡压金请于前台自付、自退。 3、导游或司机将在晚19点至21点之间短信或电话联系您第二天的行程事宜,请您保持手机畅通。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重庆
酒店早餐后乘车前往【天坑三桥景区】(游览2小时左右,统一换乘景区交通车40 元/人费用不含)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以其壮丽而独特的“三硚夹两坑”景观称奇于世。世界最大天生桥群和世界第二大天坑群相映生辉,坑与坑之间以桥洞相望,桥与桥之间以坑相连,规模宏大,气势磅礴,瑰丽壮。是张艺谋06年电影大片《满城尽带黄金甲》唯一外景地。如亲临拍摄地、观看投资200万修建的唐朝古驿。 后前往游览【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游览1.5小时左右,不含景区小火车25元/人),平均海拔1900米,高峰2033米,拥有森林33万亩,天然草原10万亩,以其江南独具魅力的高山草原,被誉为“南国第一牧场”;可以在草原里漫步,享受阳光的温暖普照。游览结束后返回酒店休息;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重庆
早餐后,市区自由活动。 根据动车时间由专职司机送您至重庆站乘坐动车前往成都,抵达后由专职司机师傅接您至市区酒店办理入住休息。此日抵达成都后不安排游览活动,你可根据您抵达的时间自由活动。(备注:酒店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前,建议在自由活动之前提前办理退房手续,行李可寄存在酒店总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温馨提示: 1.取票方式(重庆-成都单程动车票,不指定车次,直接刷身份证进站) 2.此日接送站都是由专职司机服务,成都入住酒店需您自行在前台办理。 3.含重庆-成都单程动车票,(如需出高铁票另加+50/人,如遇旺季动车票紧张,我社根据交通方式不同做相应的差价安排,敬请谅解),具体时间以出票为准 重要告知:因重庆至成都动车车次密集,可根据游览需求提前3天选择区间车次时间
- 早餐: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成都
酒店早餐后,乘车前往【熊猫基地】,抵达后乘坐景区观光车游览(游览时间约2小时,观光车30元及电子讲解15元/人需自理),熊猫基地常年饲养有大熊猫、小熊猫、黑颈鹤、白鹳和白天鹅、黑天鹅、雁、鸳鸯及孔雀等动物。在由68科300多种高等植物所构成的基地人工生态植被内栖息着野生鸟类29科90多种。基地还为游客创造出现代的交互式的学习体验环境。通过这些学习型展区,将逐步了解基地研究工作的深度,以及在这个由人类危险主宰的世界里我们为帮助濒危物种的生存所作出的承诺和付出的努力。 下午前往【都江堰】,车览5.12地震后上海援建的新城,穿过新城即到以“水为魂、以文为脉节、以商为道、以游为本”的【灌县古城】,换乘景区古城观光车(观光车10元/人自理)通过灌城古街,后经南桥至【都江堰景区】(游览时间约3小时,电子讲解15元/人自理)进入离堆公园,游览川西第一名园-清溪园、堰功道、卧铁、张松银杏(西游记里的人参果树)、伏龙观 。之后来到战国秦昭王时期(公元前227年)蜀郡守李冰在岷江上修建的中华第一古堰-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宝瓶口引水口,飞沙堰泄洪坝,后乘坐景区内单程观光车(观光车10元/人自理)到达观鱼嘴分水堤,过安澜索桥,隔着岷江内江观看在5.12地震中被损坏的秦堰楼、纪念李冰父子的二王庙,登玉垒阁扶梯(扶梯10元/人自理)观都江堰全景。 游玩结束后,返回酒店入住休息。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成都
早餐后,时间充足的游客可根据喜好自行前往天府广场、春熙街等,后根据动车/飞机时间送各位游客抵达机场/动车站,返回广州,为此趟青春旅行画上一个完美句号!期待您的再次归来!(注意:送机组只负责安全送客人抵达机场,需要客人自行办理值机,如客人办理登机时有任何问题,可咨询机场柜台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酒店退房时间为12:00,超出时间退房酒店会收取超时费。晚班机游客建议将行李寄存酒店前台,和小车师傅约好集合时间。小车提前三小时送站,避免延误航班/列车,请游客提前做好准备。 —以上行程时间安排可能会因航班、天气、路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和接待标准前提下,进行游览顺序调整,敬请谅解!—
- 早餐: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2.住宿:全程4晚住宿,(入住部分酒店时需客人付钥匙牌押金,房间内物品没有损坏,退房时退还客人)因地域情况不同,不足之处还望理解见谅。
酒店参考:
重庆:爱陌客酒店、北站怡住酒店、凯旋摩天酒店、城市阳光酒店或同级
成都:瑞欣酒店、金立方、格芮特或同级
特别备注:
1.如遇旺季酒店客房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大型会议等特殊情况,将安排不低于原档次的其他酒店,敬请谅解。
2.酒店标准均有备注,请在预订时自查标准,如对住宿要求较高的游客,请在报名时自行补交差价升级酒店
3.单人同行的游客可补房差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
4.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3.用车: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巴士,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
4.用餐:4早2正,早餐均为酒店自助餐,正餐八菜一汤、9-11人一桌、不含酒水(游客因自身原因不跟团用餐或自行用餐的,餐费不退。餐饮风味、用餐条件与广东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
5.门票:武隆仙女山门票/天坑三桥门票/熊猫基地/都江堰(此团为打包特价,所有优惠证明无费用退还)(另: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学生证、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6.导游:含行程内持证中文导游讲解服务(D1/3/5天,无行程安排,故不安排导游,8人以下安排司兼向导)
7.儿童:12岁以下儿童只含旅游车位,导服费(产生门票、住宿、早餐、娱乐等费用均自理);超过12岁以上按成人操作,无任何优惠可退。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9.购物:无(另⾏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便之⽤,其⾃带的商店⾮旅⾏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主⾏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化之⽤,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主⾏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的纠纷与本社⽆关。)
天坑三桥景交40元/人(必须产生)+出口电瓶车15元/人+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建议乘坐,体验更好),熊猫基地观光车30元/人+都江堰停车场到景区电瓶车10元/人+景区内观光车10元/人+玉垒阁扶梯40元/人,不含都江堰耳麦讲解+熊猫基地无线接收器30元/人。
2、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行程中不含的餐,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3、如遇单男单女请自补房差或安排三人间或安排退房差。
5、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不含门票(包括景区景点门票、活动体验费、娱乐表演门票等),超高须由游客现场自行付费,或在参团报名时提前补齐相关费用。
6、因交通延阻、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自理自费项目、行程内未含项目、个人消费;
8、自由活动用餐及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9、不含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建议您自行购买。
, 地点:武隆, 费用:15.00, 项目: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15元/人
, 地点:武隆, 费用:15.00, 项目: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
, 地点:成都, 费用:30.00, 项目:熊猫基地观光车30元/人
, 地点:成都, 费用:60.00, 项目:都江堰停车场到景区电瓶车10元/人+景区内观光车10元/人+玉垒阁扶梯40元/人
, 地点:成都, 费用:30.00, 项目:都江堰耳麦讲解+熊猫基地无线接收器30元/人
2、路况:因山路较多且地理环境比较特殊,只适用底盘较高国产旅游车,故座位间隔可能未如理想;为保障行车安全,途中可能会安排检修,敬请谅解。
3、餐食:敬请客人在选择食店时,要注意卫生,切勿吃生食已剥皮的水果,更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4、住宿:全程住宿行程中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若有单人的旅游者须现场补足双人标准间房差后入住。
5、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购物时可以听听导游人员的建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6、由于重庆各地的特殊地理及气候条件,汽车由于长途山路容易出现抛锚,三小时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
7、旅游过程中,在不减少景点,不影响接送机/站的前提下,旅行社根据情况可对行程进行调整。如遇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在征求客人同意签字后,可进行行程调整,未游览景点我社负责退还旅行社所购团队优惠票全额费用;同时客人必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
8、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我社将及时处理解决。请各位团友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9、行程中赠送景点如遇时间问题不能游览,我社有权取消,请游客理解并知悉。
10、我社可根据航班时间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请客人知悉。
11、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重庆嗨皮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山海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博锐传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大成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海客旅行社有限公司等;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为了确保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提示如下:
一、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备 注 说 明————————————————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自费名称 项目 价格
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 景交 40元+15元
仙女山 小火车 25元
熊猫基地 观光车 30元
都江堰 景区古城观光车+景区内观光车 10元+10元
玉垒阁 扶梯40元/人 40元
都江堰+熊猫基地 无线耳麦讲解器 30元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
2、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1)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2)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400-668-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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